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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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决罪枉法仲裁罪

枉法裁决罪枉法仲裁罪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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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仲裁罪的量刑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枉法仲裁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其关键还是要判断被告人实施的枉法仲裁是不是属于“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从造成后果和实施手段两个方面,根据枉法仲裁行为有没有导致人身伤亡、经济损失的数额大小,有没有制作伪证、串通当事人、明知故错、违反法定程序等行为,对是否情节严重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