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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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岁可以申请仲裁吗

六十岁可以申请仲裁吗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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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岁的人适合羁押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不执行拘留,六十岁不满七十岁的符合条件可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