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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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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止


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