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仲裁/列表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费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费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未成年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其他近 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 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 以协商确定。(2) 经养父母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 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 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关系期间 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受养父母是否存在“缺 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困难的限制。生父母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限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 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上述即为解除收养关系有什么后果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