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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警官的话能相信吗

办案警官的话能否相信,要看具体情况。因为,作为办案警官,对整个案情要了如指掌,搜集一手证据,真实办案。但有时在案情资料不善全,或案情处于保密阶段,这时为了工作需要,办案警官不方便透露。所以,我们要理解办案警官所说的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办案警官的话能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