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治安管理/列表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是什么

一、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是什么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是什么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联系电话;是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有代理人的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

3、被申请人(认为损害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的名称,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比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处理行为,请求依法赔偿等)。

5、事实和理由(这是申请书最重要的部分,要将能够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不公正以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事实、证据等都实事求是地摆出来)。

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杭州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2、复议请求。

3、主要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的机关。

5、发生的时间记录完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人:姓名——住址——.被申请人:姓名——住址——.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年月日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如果采用口头申请的方式,那么需要有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比如说行政复议的请求,再比如说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以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