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人员拒绝接受检疫有什么法律后果 法录帮 治安管理 8.12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TAG标签:法律 后果 检疫 拒绝接受 出入境 诉讼仲裁 治安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