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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司法解释有什么?

一、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司法解释有什么?

殴打他人治安案件司法解释有什么?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以,殴打他人未达成调解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他人的处罚流程有什么?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公安局在处理打架斗殴的案子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如果情节较轻,双方伤的不重,不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该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要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