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查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证据调查/列表

合同纠纷证据收集

合同纠纷证据收集
律师解析:纠纷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届满后,需要提供的反驳证据或对证据瑕疵进行补正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也可以提出调查收集的申请,该申请期限亦不应受已经确定的举证期限的限制。再如,关于逾期提供证据的规定也应适用于申请调查取证情况。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