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 法录帮 证据调查 1.6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TAG标签:证据调查 效力 诉讼仲裁 电话录音 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