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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去派出所作证被报复怎么办

一、证人去派出所作证被报复怎么办?

证人去派出所作证被报复怎么办

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法》规定,对证人进行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二、嫌疑人不认罪能定罪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现在有些知道案件实际情况的公民也不愿意作证,这些证人实际上就是担心自己的信息一旦被泄露之后,会遭到犯罪嫌疑人的恶意报复,像是有些贩毒集团,疯狂打击作证证人的案例也发生过,所以现在法律上其实也规定了对证人的一些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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