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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举证后的程序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举证后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举证后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举证后的程序一般是安排开庭时间,举证通常发生在开庭之前,双方完成举证义务后,需要等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总的来说,虽然民事诉讼活动中有举证、质证的环节,但是举证之后的程序并不是质证,质证发生在庭审过程中,而举证发生在开庭之前,所以,只要完成了举证责任,原被告只能等法院通知开庭的时间跟地点,开庭之后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双方都要准时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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