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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院起诉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一、民事法院起诉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民事法院起诉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

民事法院起诉流程和时间具体如下:

1、先通过一审程序,原告递交起诉书送达被告处。

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若未在有效时期内递交答辩状,也不影响审理。

3、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三天,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发布公告。

4、法庭在调查阶段,根据原被告出示的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等,法院及时做勘验笔录,并宣读鉴定结论。

5、法庭辩论环节,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先后发表意见并进行答辩。

6、最终法庭作出判决。如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程序流程基本与一审一致。

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二百六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满足既定的起诉条件之后,任何的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选择采取起诉的方式来处理民事纠纷。若是诉讼请求被受理,那么法院就需要在既定的时间范围内决定开庭时间、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审理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