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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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立案人身份有哪些形式?

一、立案的身份证件

民事诉讼法立案人身份有哪些形式?

1、原告为公民,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以上复印件均需盖红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公民)代为立案的,除提交上述原告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律师代立案的,除提交上述原告本人身份证明外,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出示律师证,提交律师证复印件。

5、被告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该单位的注册号(北京市企业信息查询)、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等

二、民事诉讼立案条件及注意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状的书写要求

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五、注意事项:

1、在立案过程中,法官可能会问一些问题,如实回答问题即可。

2、对立案的程序如果一点都不懂,还不看懂上面的意思,建议你最好咨询或委托律师办理。

3、在立案过程中,法官审查的条件有时会很严格,和你的看法难免发生冲突,但没必要和法官争吵,立案窗口有很多,可以换个窗口立案试试。

4、立上案,交完钱并不意味着就回家等开庭通知了。你还要跟踪案件进程,立案时,记下内勤电话,便于询问案件的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

民事诉讼法立案人身份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果是公民的话,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法人的话,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代理人的话,除了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明,还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如果是律师代理的,除了要提交原告身份证明,还要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出示律师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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