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管辖/列表

民事诉讼立案带什么材料?

一、民事诉讼立案带什么材料

民事诉讼立案带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二)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六)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就是本站对“民事诉讼立案带什么材料?”这一问题的解答,我们可以看到,提起民事诉讼首先需要满足原被告明确、有诉讼理由灯起诉条件。起诉人需要提交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告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起诉状等材料,法律对于起诉状有严格的规定,起诉状里面必须写明法律要求的内容。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TAG标签:民事诉讼 立案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