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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还会重新计算时效吗?

一、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还会重新计算时效吗?

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还会重新计算时效吗?

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中断后不会重新计算时效,诉讼时效适用中断、中止的制度。要作出区分的是,中断一般会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但如果是中止的话,那么之后导致时效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诉讼时效还是会继续计算的。虽然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期间行为人不断的主张自己权利,存在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那么实际的诉讼时效其实就远远不止三年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哪些

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3、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

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一定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可以知道,在诉讼时效已经超过二十年之后,是一定不会导致时效中断的,并且二十年的诉讼时效,只适用于那些并不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了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