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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18周岁可以结婚吗?

一、《民法总则》18周岁可以结婚吗?

民法总则18周岁可以结婚吗?

由于《民法总则》已经失效,应当按照《民法典》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要求执行,因此18周岁是不可以结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二、婚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法。像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法。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法。像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法。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法。像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法。

三、婚姻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我国对于结婚年龄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满足这个年龄的民政局部门是不准许登记结婚的。如果双方有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的,一旦发现婚姻关系将不被认可,并且对于造成的法律后果需要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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