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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

一、怎么样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

1、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此罪。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

3、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4、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

二、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由哪个部门侦查?

1、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3、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为其居住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居住地。

同时具备以上四方面构成要件的按照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罪,对非法生产专用窃听器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可以在3~7年不等有期徒刑间量刑。法院通常还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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