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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病能起诉无效婚姻?

一、什么病能起诉无效婚姻?

什么病能起诉无效婚姻?

不能够以任何并起诉无效婚姻,因为现在我国的《民法典》对于无效婚姻的规定就只有几条,也就是存在以下情况,是可以认为属于无效婚姻的: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分别从四个方面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婚姻溯及力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见法律对无效婚姻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法律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因此是不能够以任何患病要求起诉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就是指双方根本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指一种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除非是双方根本就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或者是在这段婚姻中是出现了重婚的现象,那么可以认为这段婚姻是无效婚姻,除此之外是不能够以任何病的原因来说这段婚姻是无效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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