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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一、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在必要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财产保全,准备好申请书及担保书和保全财产的线索,及双方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缴纳保证金,然后去执行保全,对被保全财产冻结查封。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特征有哪些?

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民诉法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法院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

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

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如果对方转移财产或者有其它紧急情况发生,当事人可以去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带上保全申请书、身份证、财产纠纷证据及保全财产线索等,到法院办理,法院受理的,当场缴纳保证金。这里要注意,从法院启动保全措施之日起,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提请诉讼。

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中,最常见的就是经济类型的纠纷,此时是会涉及到金融、债权等无形财产和有形财产的,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害怕自己的权利会遭受损失的,此时在提起诉讼之前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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