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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诽谤公安人员的怎样处理

恶意诽谤公安人员的怎样处理

一、恶意诽谤公安人员的怎样处理

诽谤公安人员处理是由被害人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无权立案侦查,无权管理。

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诽谤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单纯的骂人只是民事侵权行为,也是违法的,但不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不会受到处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因为警察违法导致的和警察发生冲突。一方面可以向其所在的单位派出所或公安局投诉,另一方面,如果违法行为是职位行为的,可以向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侮辱与诽谤的区别是什么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2、犯罪手段不同

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3、两者形式不同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三、诽谤罪是自诉案件

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但也可以公诉,不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诽谤罪公诉要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按照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恶意诽谤公安人员会构成诽谤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侮辱与诽谤的犯罪手段不同,表现形式不同,诽谤需要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他人,但侮辱可以使用其他方式,公然辱骂他人就行,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是特定的人,都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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