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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一、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民事诉讼中,法院立案后5天内会通知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起十五日内可以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民事诉讼中被告有哪些诉讼权?

1、被告有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申请回避的权利。

5、申请复议的权利。

6、申请保全证据的权利。

7、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8、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9、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权利。

10、申请顺延期限的权利。

11、进行辩论的权利。

12、请求调解的权利。

13、自行和解的权利。

14、提起上诉的权利。

15、申请再审的权利。

16、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17、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8、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19、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三、民事诉讼中原被告需要遵守哪些规则?

1、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3、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或者贿买、胁迫他人作证。

4、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5、不得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 报复。

6、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7、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原被告的诉讼权是平等的,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诉求以后有义务通知被告,被告不仅可以进行答辩,还可以提出反诉。原被告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关的证件材料之后,没有特殊情况的,都应该准时到庭,但开庭的时间也要以法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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