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不能产生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效果,因此无民事行为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其订立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理解其行为,无法预见其行为后果,其活动应当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代为活动。

很显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而此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合同是不能马上生效,只能作为效力待定合同,等到其监护人的追认才行。当然要是是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以自己的劳动收入达到了当地的生活水平的,此时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

二、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我国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划分中,一般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其实施民事行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