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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未出庭质证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未出庭质证怎么办?

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未出庭质证怎么办?

民事诉讼原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销处理,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原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销处理,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缺席判决。

被告经法院传呼而不到庭的,分两种情况:

1、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延期审理。

2、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另外,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实行拘传。

被告拒不到庭,实际上是放弃了自己的答辩权,对原告反而有利。对被告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如果必须她到庭的,法院会强制她到庭,如果不是必须她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对她不利。另外,也不可能借此拖时间,每个案件都有审限的,二审案件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

二、民事案件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法院给予了开庭的时间,那么被告和原告都需要准时的出庭,如果双方任何一方不出庭,那么法院是可以作出撤销案件或缺席判决,这样对于自己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