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法院对非法制造弹药罪如何裁判?

一、法院对非法制造弹药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非法制造弹药罪如何裁判?

1、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行为人制造枪支弹药需符合一定的标准,而且达到法律上规定的数量才构成非法制造弹药罪,因此该罪应当属于结果犯。

二、非法运输弹药罪怎么追究责任?

非法运输弹药罪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运输弹药罪是指以陆运、空运、水运、包裹寄运等各种形式,在国内非法运输弹药的行为。

行为人或者单位违反规定,将爆药从一地运往另一地的,只要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非法运输弹药的数量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或者数量达到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加重处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三、非法制造弹药罪的构成有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放火、爆炸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满足非法制造弹药罪的构成条件且案件情节严重的,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这项罪名的犯罪主体需要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非法制造弹药罪属于结果犯,而不是行为犯。

TAG标签:裁判 法院 弹药罪 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