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根据规定聚众斗殴罪是否要求有伤

一、根据规定聚众斗殴罪是否要求有伤?

根据规定聚众斗殴罪是否要求有伤

聚众斗殴罪不要求有伤,造成的损伤程度是法院量刑时的参考依据,没有造成损伤,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也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聚众斗殴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三、聚众斗殴罪的辩护律师有哪些基本职责?

1、为委托人提供有关法律问题的意见。

2、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4、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四、聚众斗殴案件中对证人的要求有哪些?

(一)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二)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三)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四)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

如果在聚众斗殴的过程中造成有人受伤,可以作为法院从重处罚的参考依据,但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的,不代表不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如果聚众斗殴过程中造成有人重伤或死亡,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也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TAG标签:聚众斗殴 有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