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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时一审判决书必须要上交吗?

上诉时一审判决书必须要上交吗?

一、上诉时一审判决书必须要上交吗

上诉时一审判决书不是必须要上交的。一般上诉的二审法院在接收到该案件的同时,一审法院的判决书通常即送至二审法院,不需要当事人特地提供。上诉人必须提供上诉正本及副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人的身份证明等,判决书可以提供复印件、副本。

上诉首要需要当事人根据所涉及的民事案件向法院进行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再开展立案审查、开庭等步骤。一审和二审程序有所不同。

二、上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一般是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有异议才会实行的行为,在上诉时就需要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同时对于一审的判决书可以由本人提供给二审的法院,也可以不用提供,所以,在上诉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需要自己提供的材料就一定要带上,不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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