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多久?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多久?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多久

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为纯正的单位犯罪,只有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的才构成本罪。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

(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三、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是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

2、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的行为是扰乱了国家对血液制品管理的规定,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对于此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属于有权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能对当事人判决,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