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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

一、合同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即使不盖章,该合同依然属于成立有效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同上面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只需要有一种签署方式就可以使得合同成立,不要求必须签字又盖章。

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

在交易活动中,“签字盖章”是许多法律的基本要求。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但合同书盖什么章、如何盖章等都没有规定,同时对于合同盖章问题,主要在合同订立中规定的,给人的感觉似乎合同盖章与否只关系到合同成立问题,与合同效力无关。事实上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因此,合同盖章问题与合同的效力有着直接关系。

二、合同怎么签才能有效?

对于合同怎么签订才有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问题。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

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

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其实民事合同的订立是很复杂的,首先想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之后可以用书面形式将该合同内容固定下来,之后在合同最后签字盖章,或者是捺手印即可,但要想合同生效,还需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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