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诉讼仲裁案例/列表

法院未受理诉讼时效中断吗?

法院未受理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法院未受理诉讼时效中断吗?

起诉不予受理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也不会重新计算时效,既然向法院起诉的请求并没有被司法机关所受理,那么起诉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是债权人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在不受理时必须要说明为何不受理,摘取人可以认真分析法院提供的理由之后再行起诉。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共同诉讼人是否属于共同原告或属于共同被告

1、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主要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可能是共同诉讼原告人,也可能是共同诉讼被告人。

2、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诉讼时效在特定的情形下可能会中断,但是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