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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院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原告未到庭怎么处理

一、民事诉讼法院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原告未到庭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院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原告未到庭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法院另行通知开庭时间后,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民事案件开庭后的审理流程有哪些?

(一)开庭。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

(五)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六)宣判。

四、民事诉讼开庭后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不得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常进行。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除自己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胁迫的方式,迫使原告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撤诉在程序上必须是由有权撤诉人提出,必须是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4、撤诉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如果只是撤销部分诉讼请求,或者原告在撤销了全部诉讼请求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或请求人民法院批准和执行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内容的,不能视为撤诉。

5、撤诉应当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书。

6、撤诉必须经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除双方当事人在场,可用口头裁定,记入笔录外,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宜。

在司法实践中,不管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原告如果有正当的理由无法到庭,比如遭受车祸住院治疗,或者原告在开庭前因为意外事故去世,还没有确定下来代理人的,诸如此类的情形,法院可以继续延迟开庭时间,但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必须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