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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药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一、生产假药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生产假药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生产假药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假药罪既遂审查起诉期间律师有哪些权利?

1、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不被监听;

2、查阅、摘抄、复制案卷证据材料;

3、申请调取相关证据;

4、提交辩护意见。

三、生产假药罪既遂移送检察院后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四、生产假药罪既遂证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证?

(一)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四)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法律制度中对生产假药罪规定的量刑标准肯定是罪责刑相当的,并且法院量刑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比如犯罪嫌疑人虽然构成生产假药罪,但是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也应当适当从轻处罚。生产假药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后果的,嫌疑人应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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