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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行为人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一、行为人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首先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然后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作出决定是否同意,最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取保候审。具体的程序如下: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的阶段中,如果是行为人被羁押的,此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办理取保候审有着严格的条件,在行为人提出申请之后,还需要由有关机关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在被取保候审之后,行为人需要严格的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