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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决?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决?

一、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既遂法院如何判决?

1、对犯此罪的行为人,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同时还侵犯国家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管理制度。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投放危险物质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非法买卖核材料是指违反国家对核材料的管制规定,未经国关都门批准,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擅自购买或销售核材料。非法买卖核材料具体有三种情况:

一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门的批准而擅自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二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种类而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三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量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核材料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核材料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违法法律当中的规定,储存爆炸物的将会按照《刑法》第125条当中的规定定罪处罚,毕竟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安全,也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财产安全。因此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对于这种犯罪行为进行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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