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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抢劫犯罪怎么处理?

团伙抢劫犯罪怎么处理?

一、团伙抢劫犯罪怎么处理

团伙犯抢劫罪的,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

抢劫罪如果是属于团伙作案,那么在处罚时也会分主犯或者是从犯,如果难以区分的就会按共同犯罪来进行处罚,只要抢劫的数额或者是行为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标准,那么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在处罚时就会按犯罪的情形大小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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