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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与起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一、代理词与起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与起诉状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词是指代理人接受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或仲裁活动,在法庭辩论阶段为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就案件事实提供证据,适用法律,辩明是非所发表的代理意见形成的文字材料

民事起诉状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裁判的诉讼法律文书。

二、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民事诉状的格式、项目和应具备的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1)首部:标题写明民事诉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务。

(2)请求事项:主要写明请求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理,切实可行。

(3)事实和理由,这是诉状的主要部分。事实部分上主要写明了被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或纠纷)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要注意把双方发生权益争执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事实经过,以及基本能说明问题的东西具体写明。尢其要着把被告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争执焦点任和分歧清楚,如果原告在纠纷中有一定过错而应负一责任,也应实事求写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态真相,分清是非.事实写清楚后,还要提供能证明所控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证书.物证.视听资料等),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证据的来源和交验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理由部分,主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人侵犯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并说明理由。然后还要写明所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接着可行文如下:"据上述要求请依法判决,"此致XXX人民法院"。右下方是具状人签名下列事项

1.本状副X份

2.物证X件

3书证X件。附于起诉状正本的证据,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证明:"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理词与起诉状两者区别是特别大的,一个是结案诉说的文件,一个是要起诉之前写的文件,因此,对于这两者搞清楚,但是这两者都是当事人必走的过程,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走,这样才算是合法的,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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