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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诉讼标的包括有几种?

一、民法中诉讼标的包括有几种?

民法中诉讼标的包括有几种?

一共有三种,包括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和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还有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并不是诉讼请求,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往往有非常多的起诉应诉当事人分不清二者的区别。

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

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

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

二、民事诉讼客体和民事诉讼标的有何区别?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诉讼标的仅限于当事人之间要求法院裁判确认的民事实力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案件事实。

诉讼标的其实是一种请求,时原告请求被告,或者时请求法院的一种行为。关于民事诉讼,就是当事人出现了民事纠纷,然后通过向法院起诉,法院在中间起到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制度,对于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非常的方便。

三、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标的就是在诉讼案中必须要存在的法律关系,而且对于诉讼标的也会分不同的类型,对于当事人就需要依照自己所提出来的诉求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诉讼案件要有合法的构成条件才能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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