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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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审结是什么意思

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调解书,当事人双方已经签收,或作出判决书,当事人双方均未上诉,即可结案,报结是法官告知内勤,是任务考核的需要。报结范围凡本院办结的普通初审、重审、再审案件、特别程序案件、督促程序案件、破产程序案件、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及申诉案件(以下称审理案件),以及诉讼文书执行、非诉执行案件(以下称执行案件),均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结案(以下称报结),实行一案一审制,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报结,纳入结案统计。
凡报结案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内容齐全的结案报告或结案登记表。结案报告应根据案件不同情况撰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由来,立案时间,结案时间,案号,收案或立案案由,结案案由,公诉、自诉、起诉、申诉或申请的主要内容,相对当事人的辩论、辩解、答辩的主要内容,查明的事实或执行经过,需说明的问题,承办人或合议庭处理意见,审委会意见,最终处理情况。用结案登记表替代结案报告的,其具体内容按表式要求。

法院的审结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