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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人有什么责任?

一、第二被告人有什么责任?

第二被告人有什么责任?

第二被告人有什么责任应当是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是非常明确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同时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就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未成年人和有精神病的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4、在逃的和下落不明的被告人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5、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6、车主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车主对车辆具有支配权,能够控制车辆的使用;二是车主对车辆的运营能够获取运营利益的。司机非职务行为时发生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时,车主承担垫付义务,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7、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8、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二、附带民事诉讼规定内容是什么?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在民事诉讼合同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合同中被告需要承担责任的内容,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这种情况之下,主要就是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还有就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确定被告承担的责任方式,还有就是责任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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