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应当有哪些 法录帮 判决执行 2.5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TAG标签:诉讼仲裁 诉前 申请书 判决执行 财产 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