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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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应当如何承担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这种责任方式主要适用于正在进行中的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
(2)排除妨碍
这种责任方式适用于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场合,不需要权利人的权利受到实际的侵害。
(3)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虽未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的实际损害,但是有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4)返还财产
当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他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但是这时要求该财产尚存在,如果该财产已经灭失,则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5)恢复原状
这种民事责任适用于财产遭到他人的损害,但是尚有恢复到原来状况的可能的情况。一般而言,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尽量恢复原状,只有难以恢复原状的,才对损失进行赔偿。
(6)修理、重作、更换
这种责任形式一般适用于一些合同关系。如一方根据买卖合同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这是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责任形式。它不仅适用于侵犯财产权的场合,也适用于侵犯人身权的场合,如精神损害的赔偿。
(8)支付违约金
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如一方违约,就应当向如一方支付约定或法定的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这种责任形式仅适用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10)赔礼道歉
这种责任形式也只适用于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遭受侵害的情形。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事责任应当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