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

当前位置 /首页/诉讼仲裁/判决执行/列表

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1、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2、有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

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强制执行,是要收取费用(执行费)的,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问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执行费上缴国库。

利息要是有生效的民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上面的财产。都要计算利息的,一般是2.1%*2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应当加倍支付利息。

综合上面所说的 ,申请恢复执行一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同时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只有材料齐全那么法院才会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只要恢复了执行那么自己的权益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TAG标签:提交 执行程序 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