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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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的条件有什么?

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的条件有什么?

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二、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有哪些?

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上述情况紧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四)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五)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三、法院对先予执行申请的处理意见有什么?

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情况紧急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但是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请求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及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医疗费,是可以的,特别是申请人向法院提供受害人病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保险凭证、医疗机构急需医疗费的凭证、事故车辆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行驶证、相应担保等,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法院下达的先予执行,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的5日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复议,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需要在10日内重新审查,判断裁定结果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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