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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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条件审查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包括:
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困难标准参照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
①、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条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