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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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民事案件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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