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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销售形式

让利销售形式:
具体而言,企业的让利销售有如下几种:
1、折扣销售:是指企业为了鼓励购买者大量采购而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数额的折扣,即购买越多,单价越低。通常情况下,商业折扣从商品价目单上规定的价格中直接扣除,购销双方均以折扣后的净额,即实际价格计算反映。
2、销售折让:是指货物售出后,由于品种、质量、性能等方面的原因,买方虽未退货但卖方需要给予买方的一种价格折让。因为销售折让是销售额的实质性减少,因此税法规定,对销售折让可以按折让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3、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到一定期限由卖方一次或分次退还买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税法规定,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是指纳税人采取非货币性交易方式销售产品。税法规定,这种销售方式一律按同期同类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征增值税。
5、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新商品时,如果能把同类旧商品交给商店,就能折扣一定的价款,旧商品起着折价券的作用;如果消赞者不能提交旧商品,新商品就只能以原价售出。
6、销售折扣:即财务会计上的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促使买方在一定信用期内早日付款而给予买方的一定数额的折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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