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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证买票规则

具体规则是:
学生证乘车时间限制是每年寒假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其余时间不得发售学生票。不得在非学生票发售期的时间内购票学生票发售期的学生票。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条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一、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二、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三、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四、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五、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六、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学生证买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