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当前位置 /首页/损害赔偿/消费权益/列表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没收这些不合格商品,没收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利润,并根据不合格商品的货值的倍数进行处罚。《产品质量法》的具体规定如下: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商品返厂管理制度

(1)返厂商品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会制度,要真实体现,全面反映 返厂商品的应收应付关系,不得遗漏。

(2)凡需做返厂处理的购进商品,采购员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并与厂方达成文 字处理意见后,通知保管员做好返厂具体工作,否则,不得盲目返厂.凡因盲目返 厂造成的拖欠债务,由当事人追回。

(3)凡需做返厂处理的代销商品(包括厂方借,调的商品) ,采购员提前 15 天 与厂方联系,15 天内收不到厂方答复,可留信函为凭,凡厂方无故拖延,不予返厂 的商品,要向厂方征收保管费。

(4)已出库的商品返厂,必须先退库再由保管员做返厂;已出库,未退库的商 品和柜台内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厂,否则按丢失商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商品返厂时,保管员要填制商品返厂单并随货同行,及时通告厂方凭单验收。

(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须认真对待商品返厂工作,保管员要点细数,清件数, 分规格,包装要捆扎牢固,要详细填写铁路运单和运输凭证,并及时做好保管账卡 的记录。

(7)凡是厂方采取以货换货直接调换商品方式解决商品返厂的,物流中心采购 员,保管员必须坚持"同种商品一次性调清不拖欠"的原则,坚决不允许以金额核 准数量的异货相抵。

2.商品返厂

(1)商品返厂一律由仓库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

(2)经销商品返厂由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填制"物流中心经销商品入库单"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红字)1~5 联,同时填制"物流中心返厂单"1~5 联(外埠商品返厂必须有厂方承 认的函件方可开具返厂单) 。

(3)仓库保管员将返厂的商品返回工厂,厂方经手人在经销商品入库单(红字) 与返厂单上签字,返厂单第 5 联交厂方,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入库单。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进行购物时,各项的权益都是会受到消费法的保障,其中就规定了经营者不仅要生产和销售合法正规的产品,同时也是不能有欺诈销售的行为,如果消费者在日常中遭遇到欺诈行为后也是需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同时也是要及时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

TAG标签:处罚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