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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被告是谁?

一、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被告是谁?

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被告是谁?

一般包括产品的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对于明知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仍然购买的,即“知假买假”的当事人,法律亦不禁止。在被告方面,消费者既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如果是通过商场、展销会、交易市场等场所购买的商品,还可以起诉活动开办者、柜台的所有者。《新消法》颁布后,网络购物中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可能成为被告,在其不能提供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的情况下,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共同被告可以是生产者及销售者。

二、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1、协商

由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

2、调解

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仲裁

经济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凡是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都可以申请仲裁。

4、诉讼

通过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解决产品质量纠纷。通过诉讼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是各国通用做法。诉讼解决产品质量纠纷最具权威性。如当事人各方不愿协商、调解和仲裁,或者仲裁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有哪些特征?

1、对象的广泛性。此类纠纷涉及的对象包括普通日用商品、食品、药品、大宗商品、奢侈品等多种产品类型,其中较为典型和多发的纠纷有,大宗消费品如汽车、家用电器如空调、热水器、保健类食品药品,以及珠宝玉器交易等。产品责任纠纷类型的多样性和关乎民生的特点。

2、任主体的多重性。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运输及仓储人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同时,为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律也赋予消费者既可以向生产者主张,也可以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权利。此类纠纷的责任主体可能呈现多重性。

3、损害后果的复合性。在实践中,产品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损害往往不是单一的,除了对产品本身以及其他的财产损害以外,还可能造成人的安全、健康等人身损害,结果严重的甚至可能造成精神损害,此类纠纷的损害后果呈现出复合性的特征。

有关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侵权行为而定,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侵犯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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