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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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是否只能是自然人

一、消费者是否只能是自然人

消费者是否只能是自然人

消费者原则上应当是自然人。

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倾斜性保护,主要是考虑到其弱者地位,而单位从谈判地位、经济力量等方面讲不是弱者,可以通过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主张权利。

二是符合国际立法趋势。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消费者限定于自然人。

三是单位购买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般都要有偿或者无偿地转归个人,承受消费权益的最终主体仍然是个人,个人受到损害的,可以直接维权;若考虑到没有发票等证据问题,可以由单位作为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考虑到目前仍有一些不同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对此明确规定。

二、消费者维权有哪些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牢记维权时限:

国家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做了如下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时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4)“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在大多数人的理解上,只要有进行交易,那么就可以作为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因为购买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方面的损失,可以要求经营者、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向经营者、销售者追究责任的时候,可以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主张侵权责任,二者可以择一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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